检察服务大厅等项目(检察文化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检察服务大厅等项目(检察文化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7第8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检察服务大厅等项目(检察文化中心)工程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7】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检察服务大厅等项目(检察文化中心)工程;
建设地点:莒州路西、府前街北;
建设内容:检察文化中心土建、装饰、安装等;
计划投资:施工计划投资225万元;
计划工期:约30天;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的土建、装饰、安装等所有施工工作
标段划分:施工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 ,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换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dyjs.dongying.gov.cn)或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www.sdj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dyjs.dongyin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61-1号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257091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546-3011159 电 话:0546-776253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dyscgzx9@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7768681 技术支持:1356105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