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丽江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丽江市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KCG201711109
2.2 招标内容:A包:救护车(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A包:救护车(采购预算:1000000元)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1 | 急救车 | 3辆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
B包:车载急救设备(采购预算:600000元)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1 | 心肺复苏设备 | 3套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
2 | 转运呼吸机 | 3台 |
交货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
3.2 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的车辆公告目录文件,并承诺提供的车辆能够纳入国家工信部改装目录,排放标准符合国Ⅴ环保目录标准,承诺能够提供公安和车辆管理部门落户上牌所需要的完备、齐全、有效的一切文件;
3.3 救护车配置执行相关行业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WS/T292-2008:
3.4 本标段如出现提供相同品牌相同规格产品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
3.5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6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提供的近3年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本标段如出现提供相同品牌相同规格产品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
3.4其他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应该有所投产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3.4.2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4.3 所投产品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ljggzyxx.cn )发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ljggzyxx.cn/)有关时间安排。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请参照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及时办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3日09:00,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有关时间安排,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ljggzyxx.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1份。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到递交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代表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光盘递交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有关时间安排)(光盘递交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事宜
7.1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我中心均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通知。
7.2无论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丽江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和暐
联系电话:0888-515532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建堃
联系电话:13987198527
传 真:0871-67112396
地 址: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
邮政编码:650000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