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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供货项目(CLPSP17GZ11ZC11)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12 15: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的委托,对 南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供货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1711-107803-0044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供货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820,784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采购鲜肉、瓜果蔬菜、辅料、佐料、调料、粮油等;人民币7820784.00元

2.   项目编号:CLPSP17GZ11ZC11

3.   采购项目品目:C99(其他服务)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南沙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饭堂每月约600人用餐,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关押量而定。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南沙区财政局。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5.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其他资料均加盖公章并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3.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

5.  提供下述资料之一: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

1)如采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登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点击网站右上方“立刻注册”进入系统注册,注册通过后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87651688y@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账号:44 0305 0104 0012 966)】(报名咨询电话020-87651688-411)。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13日 至 2018年01月0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3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0103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莫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6,020-87651688-884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20-34875944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3号政法基地
联系人:肖海伟联系电话:020-34684822
传真:020-34684819邮编:511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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