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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活动奖品(米、面、油)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12 16: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活动奖品(米、面、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活动奖品(米、面、油)

项目编号:GSCQ-TS1711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忠

项目联系电话:188930501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天水市羲皇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刘忠 188930501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波 1533701515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水市秦州区东升大厦对面佑华中医馆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生产厂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3)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4)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5)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8)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9)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证明);(11)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合(10)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6:24 至 2017年12月19日 17: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水市秦州区东升大厦对面佑华中医馆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活动奖品(米、面、油)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招标文件编号:GSCQ-TS171104

2、项目预算:12万元整

    3、生产厂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

(3)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

(9)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证明);

(11)须提供有效的《动物防疫合(10)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报名日期:2017年 12月 12日至2017年 12 月 18日截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

报名地点: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东升大厦对面佑华中医馆三楼)。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月  3日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18年 1月 3 日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地点: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单位: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刘忠

联系电话:18893050198

 (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波

联系电话:15337015150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单位名称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招标项目名称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活动奖品(米、面、油)项目

4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8日17:59(北京时间)

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

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1月3日9:10时(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

2018年1月3日9:10时(北京时间)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

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该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11

中标通知书

领取时间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与中介机构本项目负责人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科办理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12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13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缴纳不超过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

14

履约保证金退还

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项目验收单及完税发票退还履约保证金。

15

项目联系人

王波

16

联系电话

15337015150

17

投标有效期

90天

18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 综合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采购。

(二)定义

1.“采购人”即采购单位,系指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招标人”即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法人单位。

4. “中标人”系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法人单位。

5.“服务”系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的有关服务和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应承担的义务,以及招标文件中未规定,但依法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其它义务。

6.“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有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具备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详见第一章第一条“3.供应商资格要求”)。

2.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综合说明;

2.投标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本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将其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按顺序统一编码装订成册。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须在统一目录下按顺序标明页码合订成册,且封面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所涉及资格证明的材料原件均需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后);

(2)▲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9)▲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件

(10)▲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附后);

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为要求投标人作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应对打▲号的技术条款作实质性响应,并且正本中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商务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附后);

(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设备本身价格及完成该项目的装卸运输及安装等所有费用;投标产品里面有达不到要求的无条件免费更换。报价单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根据以上要求及投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单中不得漏填项目。

(3)▲货物配置及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

(4)▲商务偏离表(格式附后);

(5)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会计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

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为要求投标人作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中应对打▲号的商务条款作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对商务条款的偏离请在商务偏离表中提出。未打▲号的商务条款为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对非实质性商务条款的负偏离最多允许出现两项,否则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低于成本价的或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向评标专家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无效。

“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响应表(格式自拟);

▲货物配置清单;

(3)▲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格式附后);

(4)▲投标产品的说明书,包含主要参数、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包括文字和图表);

(5)投标人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运输装卸及安装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和可靠性的具体实施方案;

(6)▲投标货物售后服务承诺书;

(7)优惠条件承诺书: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货物价格、运输、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统一;

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为要求投标人作实质性响应的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文件”中应对打▲号的技术条款作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对技术条款的偏离请在技术偏离表中提出。未打▲号的技术条款为非实质性技术条款,对非实质性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最多允许出现两项,否则其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均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凡在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未带至开标现场的,该评分项一律不予得分。

(四)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合订成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审专家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不实,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五)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须清楚的标明 “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3.电报、电话、网传、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在统一目录下合订成册,正副本按招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统一包装并密封,并在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密封包的封面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人电话,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8 139:10之前不得启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

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三)无效的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或未按本文件规定包装,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以电讯形式投送的投标文件;

4.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5.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或在甘南州交易中心财务室未确认保证金的;

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存在“▲”条款的负偏离或不满足要求的;

8.投标文件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装订、未密封、未注明标项,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资格证明文件不全,致使无法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2.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1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4. 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或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5. 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五、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

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按程序组织开标会议。

2.招标人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在开标现场当众检验、拆封开标一览表和清点投标文件正、副本数。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编制和装订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评标原则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先审查资格证明文件,若资信不具备资格,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不予评审,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政策。

3.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在开标评标期间,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六、授予合同

(一)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并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1.中标通知书: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向采购单位缴纳不超过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收据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项目验收单及完税发票退还履约保证金。

    3. 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如有合理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4.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并交招标人审核备案。

    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即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6合同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三)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四)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刘忠

联系电话:18893050198

 (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波

联系电话:1533701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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