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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GXZC2017-G1-13733-GXHT)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08 17: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GXZC2017-G1-13733-GXH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委托,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2018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 2018年职工食堂物资采购
二、 项目编号:GXZC2017-G1-13733-GXHT
三、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
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 采购内容:

分标
采购类别
采购预算(万元)
备注
A标
菜类
195
选定一名中标供应商,一名备选
油、米、粉、调料
105
B标
水果、牛奶
160
选定一名中标供应商,一名备选
其他
70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国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食品配送并具有《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1120日至 2017121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发售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3、请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7)由人民检察院开具的确认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并按顺序放置,否则不予报名;不代办邮寄。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八、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A标:伍万元;B标:叁万元。
投标人应于20171227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转账形式(不接受现金形式)交至以下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876 7
并至财务室(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换取收据。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标明拟投标项。
九、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122814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122814 时30分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标厅)开标,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 网上查询网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十二、 投标咨询:
1.釆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
联系人:韦主任        联系电话:0771-2190809
地址: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42号
2.釆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71-2264686
邮编:532300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509室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9851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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