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区后后勤保障综合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能够提供标的货物及服务,并有意向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招标编号:GXTC-1729547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采购范围: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办公区后后勤保障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下述区域:(1)物业区域:办公区、办公楼周边及后面花园、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保安、保洁服务。(2)食堂管理服务(3)会议服务。投标人不得对包内的任何内容拆分投标。 1.4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权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足够的人员、设备和管理经验; (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内容,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保洁、保安、物业管理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中标后须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登记。 1.5服务地点: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区 1.6服务时间:服务期1年(具体服务期限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1.7采购预算:98.98万/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