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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22台锅炉更新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08 15: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2台锅炉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2台锅炉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2017ZCZB-2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京京

项目联系电话:183112652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联系方式:昝科长 010-671526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京京 1831126521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及数量:本次招标共分三个包,其中,

第一包:对团河拘留所2台供暖、生活热水锅炉及北京站派出所3台供暖、生活热水锅炉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包:对东城分局内部8台供暖锅炉、1台生活用水锅炉进行更新改造,1台生活用水锅炉进行拆除;

第三包:对七里渠看守所6台供暖锅炉、1台生活热水锅炉进行更新改造。

投标人只能对其中的一个包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用途:自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改造维修三级(含)以上(投标人为锅炉安装改造单位)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C级(含)以上(投标人为锅炉制造单位);7、投标时须提供所投燃烧器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采购进口燃烧器时,代理商投标适用);8、投标时须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9、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10、本项目燃烧器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19.3516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投标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即可;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副本复印件)(投标人为锅炉安装改造单位)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投标人为锅炉制造单位)(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为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万零玖仟贰佰伍拾壹元壹角整(RMB14809251.10元),本项目控制资金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玖万叁仟伍佰壹拾陆元贰角陆分(RMB11193516.26元);其中,

第一包控制资金为: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玖仟肆佰伍拾伍元叁角贰分(RMB3499455.32元);

第二包控制资金为:人民币肆佰贰拾捌万伍仟叁佰壹拾肆元肆角柒分(RMB 4285314.47元);

第三包控制资金为:人民币叁佰肆拾万零捌仟柒佰肆拾陆元肆角柒分(RMB 3408746.47元);

各包超出相应包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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