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DZZX-ZFCG-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杰
项目联系电话:0711-38688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 张建宏 180086828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杰 0711-3868859
代理机构地址: 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编号:DZZX-ZFCG-027
二、项目名称:2017年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项目概况: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整的绿色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以国家发改委批复文件为准),承销佣金以实际发行规模乘以承销费率计算。
四、采购内容:负责发行20亿元绿色债的主承销工作,完成债券发行周期为120工作日;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事项、债券发行、债券上市推荐和发行后续服务;组建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专业机构,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并组建承销团队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五、项目最高限价:本期债券承销服务费比率在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0.9%以内(即必须<0.9%且含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评级费等费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企业法人的证券经营机构;(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具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4)投标人没有正在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况;(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网站(www.csrc.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8日 10:09 至 2017年12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资格初审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2017年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2017年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DZZX-ZFCG-027
二、项目名称:2017年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三、项目概况: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整的绿色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以国家发改委批复文件为准),承销佣金以实际发行规模乘以承销费率计算。
四、采购内容:负责发行20亿元绿色债的主承销工作,完成债券发行周期为120工作日;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事项、债券发行、债券上市推荐和发行后续服务;组建项目运行过程中所需各专业机构,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并组建承销团队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五、项目最高限价:本期债券承销服务费比率在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总额的0.9%以内(即必须<0.9%且含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评级费等费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企业法人的证券经营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具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
(4)投标人没有正在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况;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网站(www.csrc.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二楼)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带齐以下所有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
③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或2017 年财务报告复印件);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原件,格式自定);
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一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原件);
⑧没有正在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况的声明函(格式自定)原件;
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网站(www.csrc.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打印件);
⑩投标人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并装订成册,不接受影印件印鉴。留存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五楼)
联 系 人: 张建宏 联系电话:18008682819
招标代理: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17号
联系人:彭杰 联系电话:0711-3868859
2017年12月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