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局关于业务大楼供配电工程组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务大楼供配电工程组织采购己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业务大楼供配电工程组织采购
2.2 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717-01号
2.3 项目内容:高压配电安装、低压配电安装、避雷设施安装;
2.4工程实施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2.7预算金额: 约¥2819258.82元;
2.8工程质量:按国家质量标准及安装标准和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潜在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3.4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11 日至2017年12月15 日上午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并加盖公章);
(4)企业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5)企业社保缴纳凭证和税收交纳凭证(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即可)
(6)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1月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洛宁》上发布,公告期为 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公安局
地 址:洛宁县公安路8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3130598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与长兴街交叉口长兴尚街2区311室
联 系 人:马女士 席女士
电 话:0379-63245316 15824929199
电子邮箱:244349457@qq.com
招标人:洛宁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