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彭湃中学多媒体平台及教学仪器公开招标公告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海丰县彭湃中学的委托,对 多媒体平台及教学仪器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711-162048-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多媒体平台及教学仪器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681,121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份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取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如是省外企业必须取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本中心统一向项目所在地的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资格。 报名时应当携带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代表办理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供核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至少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或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我中心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17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2017年3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4. 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的书面声明函(以上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06日 至 2017年12月12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7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06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颜哲军 | 联系电话:0660-681220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向阳 | 联系电话:0660-686118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
联系人:黄艺杭 | 联系电话:0660-6812208 |
传真:0660-6812208 | 邮编:516400 |
(三)采购人:海丰县彭湃中学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海银路彭湃中学 |
联系人:钟向阳 | 联系电话:0660-6861180 |
传真:0660-6686853 | 邮编:516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