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巧家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巧家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经巧家县财政局审批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采购人为巧家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巧家县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
2、采购概况
2.2 采购编号:旺招字ZT17015-0901
2.3 资金来源:财政预算拨款
2.4 采购预算: 约141.74万元
2.5 采购内容:保洁服务
2.6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3年。付款方式为完成相应的服务内容后,由医院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完成相应的保洁服务工作后按月支付服务费。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物业管理”),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器材、设备设施、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供应商于
4.2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物业管理”相关内容(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采购文件的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须按规定进行交纳。(具体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6.2 开标时间和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ztggzyjy.zt.gov.cn)、巧家新闻网——巧家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220.163.118.117/ztqj/home) 、巧家县人民政府网——巧家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zwfw.yn.gov.cn/ztqj/home)上发布。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巧家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巧家县 地址:昭阳区昭通大道创盛佳园小区1栋9楼9-E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