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晋安区检察院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安区检察院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安区检察院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项目
项目编号:[350111]BYZB[GK]2017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清、郑韶钦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8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59号
联系方式:陈歆萍/883722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韶钦/0591-87820216/87957873/87872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多媒体设备等,数量:1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多媒体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9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5日 16:44 至 2017年12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资格审查小组或采购人监督人员可在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其他政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