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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大新县养利学校教育教学设备第一批采购(TZZC2017MG082)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05 10: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大新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大新县养利学校教育教学设备第一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大新县养利学校教育教学设备第一批采购

项目编号:TZZC2017MG0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260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新县教育局

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141号

联系方式:冯主任,0771-36278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771-282600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植物路5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大新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2017年大新县养利学校教育教学设备第一批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大新县养利学校教育教学设备第一批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TZZC2017MG082

三、采购项目预算:203.2282万元

三、采购内容:红外触控一体机13台、专业二通道功放4台、8路净化电源时序器2台、壁挂式高清实物展示台2    台、室外音柱56个、上下铺床架30套、16路高清录像机2台等教学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月11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代理人2017年8月-2017年10月社保缴费证明(含银行缴款单据原件备查)复印件、有效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回执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单位公章,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委托代理时,无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1000  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 45001598054059556677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28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28日15 时0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大新县教育局

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141号

联系人及电话:冯主任 0771-362782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植物路50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1-2826009

3、监督部门:大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771-3626646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3.22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代理人2017年8月-2017年10月社保缴费证明(含银行缴款单据原件备查)复印件、有效的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回执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单位公章,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委托代理时,无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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