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和驻看守所检察室视频备份系统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和驻看守所检察室视频备份系统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罗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和驻看守所检察室视频备份系统建设工程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竭诚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信誉良好的厂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QJ2017-3-35
二、招标项目名称:罗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系统和驻看守所检察室视频备份系统建设工程。
三、招标项目内容:检委会会议系统及驻看守所检察室视频备份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交货期(含安装):20日(合同签订之日起)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属于授权人报名时提供)及其身份证原件;
(4)其他资料:提供2项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
(二)投标人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采购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力量较强、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财务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云南省以外的投标人需具有《入滇备案证》,并符合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且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安全员须为已入滇备案人员。
(六)所投全部产品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的原装正品,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特此说明: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需有效,各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代理机构留存并作报名资料保存;若不提交或资质证书无效,不予接受报名。
(七)本次招标仅设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平支行
账 号:53001647436051004680-0109
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到上述指定账号的,视为无效,将取消其此次投标资格。
九、本项目公示期: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26日。
十、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县城南片区万峰路4号)。
(三)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7年12月26日14:30-15:00递交至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县城南片区万峰路4号)。
十二、开标时间和地点:于2017年12月26日15:00分(北京时间)在罗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县城南片区万峰路4号)。
十三、资格审查: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证件在接收投标文件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并提供原件审查。若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被取消。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项目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ynggzyxx.gov.cn)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yngp.com)上发布。
十五、补遗通知:如果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要求有所变更,将以网上补遗形式发布,各投标人务必随时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ynggzyxx.gov.cn)”获取更新信息,因投标人不及时访问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自行承担。
十六、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方的安全自行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七、项目实施要求: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的协助下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需按时供货,负责安装调试直到可以正常使用,并负责对采购方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在采购人组织、代理机构配合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扣除质量保证金)。
十八、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平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11530324015164008R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九龙大道192号
联系人:李建所
电话:18108748001
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5000073359394XX
地址:罗平县布依风情园62栋15号
联系人:王琼慧
联系电话:0874-8221167(15887449465)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