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测量服务采购A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测量服务采购A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测量服务采购A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71766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测量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测量服务采购A,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510,000.00元,第二标段控制价:200,000.00元,第三标段控制价:85,000.00元,第四标段控制价:45,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第一标段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第二、三、四标段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与投标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参与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第一标段工程质量鉴定:
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1份2015年以来(含2015年)同类项目的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合同上不许有涂抹、遮盖,要求能清晰明确看到合同内容,否则该合同视同无效。
4、第二标段规划竣工测量: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丙级或以上),要求含规划测量专业。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1份2015年以来(含2015年)同类项目的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合同上不许有涂抹、遮盖,要求能清晰明确看到合同内容,否则该合同视同无效。
(3)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专业技术骨干,提供3名工程师的工程师证。
5、第三标段房产测绘: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丙级或以上),要求含房产测绘专业。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1份2015年以来(含2015年)同类项目的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合同上不许有涂抹、遮盖,要求能清晰明确看到合同内容,否则该合同视同无效。
(3)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专业技术骨干,提供3名工程师的工程师证。
6、第四标段土地测量: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丙级或以上),要求含不动产测绘专业。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1份2015年以来(含2015年)同类项目的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合同上不许有涂抹、遮盖,要求能清晰明确看到合同内容,否则该合同视同无效。
(3)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专业技术骨干,提供3名工程师的工程师证。
7、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测量及鉴定的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项目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后不追加任何费用。
联系人:王英法 联系电话:0459-6181560
8、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测量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测量服务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测量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2日0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7年12月12日0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6372098(段莹莹)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段莹莹 联系电话: 0459-6372098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5,100.00元、第二标段2,600.00元、第三标段1,000.00元、第四标段6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14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段莹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72098
采购单位:大庆市萨尔图区房产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萨政路6号萨区政府c320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英法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6181560
邮 编:163311
日期:2017年12月4日
项目需求
第一标段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
工程质量鉴定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工程质量鉴定。
2、工作范围: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馨民苑、悦民苑、瑞民院简称三苑)共建设63栋住宅楼,房屋2708套。总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170900平方米。
3、投入本项目的施测设备均有相关部门的检定报告,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设备投入本项目使用前,中标供应商须将检定报告原件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确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中标供应商依法承担责任。
4、要求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
1、主要工作内容:
为大庆市萨尔图区萨中棚户区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组织进行工程质量鉴定工作。
2、工期及要求:
自中标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
三、技术要求和标准
1、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2、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3、其它有关规定。
四、要求提交以下成果
给出房屋结构安全性和抗震性是否满足要求的明确结论,并提交书面鉴定报告及其它相关要件。
五、质量要求
1、依据技术要求和标准,做到鉴定结果与实际相符。
2、满足本次办理相关证件的要求。
第二标段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
规划竣工测量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规划竣工测量。
2、工作范围: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馨民苑、悦民苑、瑞民院简称三苑)共建设63栋住宅楼,房屋2708套。总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170900平方米。
3、投入本项目的施测设备均有相关部门的检定报告,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设备投入本项目使用前,中标供应商须将检定报告原件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确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中标供应商依法承担责任。
4、要求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
1、主要工作内容:
为大庆市萨尔图区萨中棚户区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组织进行规划竣工测量工作。
2、工期及要求:
自中标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
三、技术要求和标准
1、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2、行业标准《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73-2010);
3、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
4、行业标准《1:500 1:1000 1: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552-2005);
5、其他有关规定。
四、要求提交以下成果
1、规划竣工验收测绘汇交成果;
2、规划竣工验收测绘成果报告;
3、竣工数据信息汇总表;
4、竣工测量总图;
5、分层平面图;
6、层高示意图;
7、其它相关要件。
五、质量要求
1、满足技术要求和标准的数学精度标准。
2、满足本项目规划竣工验收使用。
3、满足本次办理相关证件的要求。
第三标段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
房产测绘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房产测绘。
2、工作范围: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馨民苑、悦民苑、瑞民院简称三苑)共建设63栋住宅楼,房屋2708套。总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170900平方米。
3、投入本项目的施测设备均有相关部门的检定报告,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设备投入本项目使用前,中标供应商须将检定报告原件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确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中标供应商依法承担责任。
4、要求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
1、主要工作内容:
为大庆市萨尔图区萨中棚户区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组织进行房产测绘工作。
2、工期及要求:
自中标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
三、执行的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986.2-2000房产测量规范》。
3、《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2】74号)。
4、《黑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标准》。
四、 技术要求
1、精度指标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将房屋面积的测算精度分为三级,本工程按二级房产面积测量精度执行。
2、技术报告书规格
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采用A4纸装订成册,本技术报告长度以米为单位,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
3、房屋面积测算精度要求
房屋面积的精度等级 | 房屋面积中误差 | 房屋面积误差的限差 |
一级 | ±(0.01√S+0.0003S | ±(0.02√S+0.0006S |
二级 | ±(0.02√S+0.001S | ±(0.04√S+0.002S |
三级 | ±(0.04√S+0.003S | ±(0.08√S+0.006S |
1、采用手持激光测距仪和钢尺往返丈量, 经自检、互检,符合有关规定。
2、中线以内为各户套内面积,阳台以外墙长度计算套内面积。
3、分摊系数*套内面积=分摊公共面积。
六、 要求提交以下成果
1、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一式两份)
2、其它相关要件。
七、质量要求
1、满足技术要求和标准的数学精度标准。
2、满足本次办理相关证件的要求。
第四标段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
土地测量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土地测量。
2、工作范围:萨中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馨民苑、悦民苑、瑞民院简称三苑)共建设63栋住宅楼,房屋2708套。总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170900平方米。
3、投入本项目的施测设备均有相关部门的检定报告,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设备投入本项目使用前,中标供应商须将检定报告原件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确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中标供应商依法承担责任。
4、要求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
1、主要工作内容:
为大庆市萨尔图区萨中棚户区回迁安置楼办理不动产权证,组织进行土地测量工作。
2、工期及要求:
自中标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
三、技术依据及精度要求
(一)技术依据
1、国标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2、国家测绘局颁布的《地籍测绘规范》。
3、《黑龙江省省内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
(二)精度要求
依据《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和《地籍测绘规范》,为保证行政界线拐点的准确度,本次方案要求行政区域界址点的精度严格参照城市地籍界址点的点位精度,点位精度为±5cm。
四、要求提交以下成果
1、编绘成实例1:2000地形图。
2、编绘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遥感影像宗地图。
3、勘测定界图(图纸及电子版数据,格式要求CASS格式和ARCGIS格式)。
4、界址点成果表(文档及电子版数据)。
5、界址点点位说明(文档及电子版数据)。
6、其它相关要件。
五、质量要求
1、满足技术要求和标准的数学精度标准。
2、满足本次办理相关证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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