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造价咨询(审核)服务定点采购项目(RAG17-052)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04 11: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融安县审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造价咨询(审核)服务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造价咨询(审核)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RAG17-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秉山

项目联系电话:0772-2729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融安县审计局

地址:融安县长安镇

联系方式:杨艳欢、0772-81390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秉山、0772-2729066

代理机构地址: 柳州市潭中中路6号4栋1单元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造价咨询(审核)定点服务单位10家,服务期3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竞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人须具备乙级(或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不得事实上存在或者参加投标并中标后产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即不得与融安县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不得与融安县审计机关潜在的审计监督对象(单位)或审计事项之间存在工程造价咨询(审核)服务合同关系及可能影响审计公平公正的利害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4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10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8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