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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与应用总集成运行维护及优化完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30 18: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税三期核心征管与应用总集成运行维护及优化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税三期核心征管与应用总集成运行维护及优化完善项目

项目编号:2017CGSC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路、孙立波

项目联系电话:010—61986796/619867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郭路、孙立波010—61986796/6198673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依托金税三期工程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建设成果,持续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和优化完善。具体包括(1)核心征管与应用集成平台的开发、优化;(2)对金税三期第二阶段上线的30省提供远程支持服务,协调总局各司局运维需求,解决省局上报运维的问题;(3)国家税务总局端应用运行环境的部署和运维;(4)管理软件版本,审核特色软件接入需求;(5)协调应用软件升级补丁发布前的用户测试和保留软件的联调测试;(6)建立征期系统问题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协调省局完成征期系统问题处理;(7)协助总局制定和完善全国运维办法,形成基础制度,提出基础流程;(8)协助总局对各省局税务机关运维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价考核,做好知识转移。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作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1日 08:30 至 2017年12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32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3、促进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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