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省委、省政府元旦春节慰问基层官兵用旅行瓶招标公告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省委、省政府元旦春节慰问基层官兵用旅行瓶
(招标编号:YDCOH201714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民政厅采购省委、省政府元旦春节慰问基层官兵用旅行瓶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民政厅委托,对该项目(招标编号:YDCOH2017148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采购需求:
序号 | 是否进口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金额(元)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否 | 省委、省政府元旦春节慰问基层官兵用旅行瓶 | 15,000 | 个 | 120.00 | ¥1,800,000.00 | 交货地点:省内指定地点被慰问市(县)/国内产品,真空不锈钢保温瓶;★商品尺寸约:125*115*260mm(允许偏差20mm以内),包装尺寸约:140*130*270mm(允许偏差20mm以内),材质:304优质不锈钢、食品级PP塑胶,容量:1.3L,重量:1000g,保温效果:6小时保温68度以上,高真空技术,保温保冰效果极佳。瓶身印制指定字样。 |
交货时间及地点: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交货(地点省内指定地点)。投标人可自报更短交货期。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位后(次年3-4月份),一次性付清全款。
标识粘贴要求:具体标识粘贴要求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2.2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提供2017 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由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信用查询: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其他要求: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 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3时30分至2017年12月21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1512会议室。
样品递交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3时30分至2017年12月21日14时00分,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1512会议室。
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151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上发布。
7.1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7.2本公告期限为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8日。
采 购 人: | 云南省民政厅 | 采购代理机构: |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昆明市白云路538号 | 地 址: | 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
联 系 人: | 杨银美 | 联 系 人: | 闫梅 |
电 话: | 0871-65731345 | 电 话: | 0871-63335681-7127 |
电 子 邮 箱: | ynydyw2@163.com | ||
开 户 银 行: |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账 号: | 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汇通支行 | ||
日 期: |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