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花都区花东镇河道堤防维修养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花都区花东镇河道堤防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711-ST105881-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花都区花东镇河道堤防维修养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164,114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花都区花东镇河道堤防维修养护一项,最高限价:壹仟零壹拾陆万肆仟壹佰壹拾肆元整(人民币1016.4114万元),服务期3年,每年叁佰叁拾捌万捌仟零叁拾捌元整(人民币338.8038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六、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级别; 7、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8、投标人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由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三证合一)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三证合一)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三证合一) (5)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6)投标人注册属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8)拟派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要求: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测量员1名、材料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拟派的项目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职称证、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及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员需提供C证(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安全员不能同为一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01日 至 2017年12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63号瑞华大厦31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63号瑞华大厦313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63号瑞华大厦313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0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毕工 | 联系电话:020-8968182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20-868492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二楼 |
联系人:何婉娴 | 联系电话:020-83385419 |
传真:020-83385419 | 邮编:510180 |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北33号 |
联系人:王章林 | 联系电话:020-86849250 |
传真:020-86849252 | 邮编:51089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