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第十中学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许昌市第十中学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第十中学餐厅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ZHCG-1715
3.项目概况:预计三餐就餐人数约1800人左右。学校保证食堂内水、电、气正常供应,费用由经营方负责。由拟合作单位与校方协商后,进行服务和管理。
4.合作经营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注册资金实力雄厚、有实力、有学校餐厅管理经验的餐饮管理公司,以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丰富餐饮品种,供应商应使餐厅满足经营条件创造良好的就餐环境以满足师生就餐的多样化需求。
5.招标人提供的现有条件:(1)校区学生食堂已具备经营条件。 (2)给排水、照明、动力线路、已接通。(3)中标单位须队餐厅进行部分改造已使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6.委托经营期限:叁年;
7.采购预算:最高报价每学期36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期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无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至 2017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大道52号1幢5层投标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拟派主厨资格证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开具公司、法人、拟派食堂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贰套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不提供电子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第十中学
地址:许昌市凭心街
联系人:袁校长 联系电话:0374-759292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大道52号1幢5层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56532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