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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30 15: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蓝田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蓝田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B2017-264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公安消防大队

    址:西安市蓝田县

联系方式:029-8272411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25D

             (南二环与朱雀大街环岛西北角)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82309657/8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名称、数量/单位、预算

标段

序号

货物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万元)

1

DG32型登高平台消防车

1辆

198

1

城市主战消防车  

1辆

301

2

8吨水罐消防车

1辆

3

12吨泡沫消防车

1辆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6-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8-1、发售时间:20171130日至2017120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时止(节假日除外)。

 8-2、发售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25D区)。

     8-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6-26-3项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122214:00 

 9-2、开标时间:2017122214:00 

 9-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第会议室(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25D区)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张  2号工位)

        联系方式:029-85350801/2029-82309657/88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号:8111 7010 1170 0299 237

 十一、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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