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实验小学等四所学校改造工程(第二次)(17B0104,17B0105,17B0097,17B0107)采购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实验小学等四所学校改造工程(第二次)(17B0104,17B0105,17B0097,17B0107)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30日
一、项目号:17B0104,17B0105,17B0097,17B0107 采购执行编号:NAGGZYGKZB2017(37)1130-1220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实验小学等四所学校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3,270,8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或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网站截图。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应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换证期间不能提供原件的,则由单位注册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信誉要求
(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行为;
(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5)项目经理不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注:信誉要求由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若经采购人查实投标人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
注:须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2017年6月-2017年8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本单位职工,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2017年6月-2017年8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质量员)不少于1人。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职工。
注: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注册证或上岗证书、2017年6月-2017年8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文件执行。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按照"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 号)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①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岗位可不对应)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
②市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提供本单位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网站截图。
注:中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中标后不得更换,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11月30日 至 2017年12月20日 10: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0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区教委
采购经办人:黄老师
采购人电话:62904014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
代理机构:重庆市南岸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姜先生
代理机构电话:0236298851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