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政府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政府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350821]ZDL[GK]2017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0597-3166015
项目联系电话:0597-31660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
地址:长汀县濯田镇兴隆大街399号
联系方式:134597951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7-316601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汀县南熏亭104号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政府公开招标采购
数量: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260000 | 2600 |
项目概况:本项目长汀县濯田中心卫生院医用X线设备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货物,并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等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根据投标货物的类别取得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如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的,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以外的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应提供投标货物根据投标货物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30日 12:36 至 2017年12月15日 11:5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根据投标货物的类别取得提供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如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如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的,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以外的其他场所贮存并现货销售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投标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应提供投标货物根据投标货物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本次采购项目未办理进口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第 22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第20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其他政策:若有,按其他和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