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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干校综合楼维修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11-30 13: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2017ZHYX11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干校综合楼维修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项目采购X20171121-0123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通大街人民大路南侧。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5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731日,工期共78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均为资格后审。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30日至 20171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其注册人员官网截图。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22930分,地点为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8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宾馆迎宾楼5楼
联系人:赵东超   联系电话:0434-4201096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8招标部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15
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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