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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和平路部分路段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30 14: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容城县和平路部分路段维修改造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13330020121
项目联系人:尹志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2-5061572
采购人: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容城县容美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5618906
代理机构: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号楼1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061572
预算金额:23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1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2-0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0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118室(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1、政府采购项目编号:BDTDZFE2017-077;2、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代表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法人授权代表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的2017年上半年社保证明材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成功打印网页。注: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留我公司备案,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资质原件,资格后审。 3、供应商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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