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横岗街道市政事务中心购置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横岗街道市政事务中心购置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横岗街道市政事务中心购置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0868-1743ZD506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 0755-286983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0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横岗街道市政事务中心购置垃圾转运站除臭设备项目 1 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生产能力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提供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3.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8. 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和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深圳市外企业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深圳市外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