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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射频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28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射频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射频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2-26366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桥东学背街一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52-23598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0752-2636688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3号金汇综合楼1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本招标项目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两份,须统一使用A4纸装订,复印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 (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6)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7)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鳄湖路3号金汇综合楼1A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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