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州县2012-2015年度熔岩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州县2012-2015年度熔岩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州县2012-2015年度熔岩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JH2017-GK-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9458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龙州县龙州镇康平街028号
联系方式:雷工? 0771-88209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工0771-7945829
代理机构地址: 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龙州县2012-2015年度熔岩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龙州县2012-2015年度熔岩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工程
二、项目编号:GXJH2017-GK-014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工程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1 | 龙州县石漠化治理项目峡岗小流域及龙州镇东合村杆桥草食畜牧业发展工程 | 102.00 |
2 | 龙州县石漠化治理项目武德乡精威村把浮屯、那常屯、板马屯、岜内屯、痕塘屯机耕路工程 | 96.08 |
3 | 龙州县石漠化治理项目武德乡农干村坡彩屯、那连屯机耕路工程 | 60.89 |
4 | 龙州县石漠化治理项目武德乡农干村坡贯屯、岜都屯、孔治屯机耕路工程 | 51.80 |
5 | 龙州县石漠化治理项目武德乡农干村陇盎屯陇盎机耕路工程 | 15.53 |
6 | 龙州县石漠化治理项目武德乡农干村陇严机耕路工程 | 27.14 |
7 | 龙州县石漠化治理项目武德乡农干村林业植被建设工程 | 41.76 |
各标段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4.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4.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其中7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3个标段。开标顺序为1标段~7标段。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 月 5 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14:30-17:00。
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相关资料费),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⑴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和授权书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总部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报名时只提供复印件);(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7)投标人出具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原件;(8)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落款日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9)投标人2017年7、8、9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10)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需核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
标段 | 投标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小写(元) |
1标段 | 壹万伍仟元整 | 15000.00 |
2标段 | 壹万伍仟元整 | 15000.00 |
3标段 | 壹万元整 | 10000.00 |
4标段 | 壹万元整 | 10000.00 |
5标段 | 叁仟元整 | 3000.00 |
6标段 | 伍仟元整 | 5000.00 |
7标段 | 捌仟元整 | 8000.00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4500 1598 0540 5955 6677
转账时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截标时核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电汇单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 月20日北京时间10时整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 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0 时整,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 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龙州县龙州镇康平街028号
联系人及电话:雷工 0771-882090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项目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1-7945829/7836763
3.监督部门:龙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771-8812665
采 购 人: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11 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4.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6.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其中7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3个标段。开标顺序为1标段~7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5.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9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⑴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和授权书的有效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日期内);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总部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注: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报名时只提供复印件);(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7)投标人出具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原件;(8)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落款日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9)投标人2017年7、8、9月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10)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5 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4.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