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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千秋路容貌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24 09: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高邑县千秋路容貌提升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13340020032
项目联系人:李小杰
项目联系电话:18533141004
采购人:高邑县城管局
采购人地址:高邑县南星路25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030323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33141004
预算金额:6996.1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0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设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含)3家,其中以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三证合一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2)资质证书(副本)、(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方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报名的);(4)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都须提供)(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承诺书(施工方提供)(6)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zczb-2017-1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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