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沣东新城辖区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沣东新城辖区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沣东新城辖区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HW-QC-101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局
地址:西安市沣东大道1号
联系方式:029-8910801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分为3个包,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1包:计算机教室建设
2包:校园网建设、电教设备及办公电脑采购
3包:班班通设备、校园电视台及录播教室建设
项目用途:教育教学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654.2万元(其中1包301万、2包163万、3包190.2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合法有效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所投产品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需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4、购买文件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30整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30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二楼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世忠
联系方式:029-88364979;传真:029-88364979-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十一、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