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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路局2018年年度小额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20 09: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公路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公路局2018年年度小额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路局2018年年度小额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HGJ2017-2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21737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公路局

地址:珠海香洲

联系方式: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香洲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7-248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路局2018年年度小额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该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上述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公路局2018年年度小额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完工(维护)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 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c)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安装施工合格证和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d)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e)珠海市外广东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提供信息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备案的供应商,须提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按上述办法办理备案,提供承诺函原件;f)供应商须在珠海市内设有直属服务机构,提供直属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直属服务机构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为珠海市的,视为其在珠海市内设有直属服务机构。未设有直属服务机构的,须提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直属服务机构的设立,提供承诺函原件;g)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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