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魏峰村、周家村等生态乡村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魏峰村、周家村等生态乡村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魏峰村、周家村等生态乡村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14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23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内
联系方式:林海/0774-7966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0774-5122336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5号(贺州分公司办事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魏峰村、周家村等生态乡村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魏峰村、周家村等生态乡村规划设计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前期工作经费已落实。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文号为FCCG2017服字141号,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魏峰村、周家村等生态乡村规划设计项目
建设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魏峰村、周家村
建设规模及要求: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魏峰村、周家村等生态乡村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服务及周家村濂溪祠(民俗馆)展陈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招标。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初步设计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内完成。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通过、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服务及周家村濂溪祠(民俗馆)展陈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建筑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无要求。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执业资格和中级职称,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所有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9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5号(贺州分公司办事处),电话:0774-5122336。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现场购买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须同时提供原件核查,资料通过核查方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套,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7年12月11日15时00分在贺州市富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内
联系人:林海
联系电话:0774-79666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5号(贺州分公司办事处)
联系人:小陆
联系电话:0774-5122336
监督部门: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7882324
2017年11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建筑设计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3.2.财务要求:无要求。3.3.业绩要求:无要求。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执业资格和中级职称,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3.6.其他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所有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9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5号(贺州分公司办事处)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现场购买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须同时提供原件核查,资料通过核查方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富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