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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顺德区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17 17: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 顺德区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1709-2016220-0051

二、采购项目名称:顺德区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9,375,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1

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对顺德区生活垃圾焚烧及污泥干化项目每日产生的飞灰按要求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后,运输至投标响应的经营设施进行最终处置。预计处理及运输量为125000吨。

1

1195/

从顺德区生活垃圾焚烧及污泥干化项目产生飞灰且甲方要求乙方开始服务当日起,服务期限为3年。本合同备案生效至顺德区生活垃圾焚烧及污泥干化项目建设期间,不计入服务期限。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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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任意一项:

①具有省级或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18焚烧处置残渣,经营设施地址必须在广东省地域范围内。

②具有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3-2008)设计要求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经营设施地址必须在广东省地域范围内,且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必须通过省级或以上无害化等级评价Ⅱ级或以上。

③具有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设计要求的水泥窑,经营设施地址必须在广东省地域范围内。

3供应商应具有有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注明的许可事项应包括“对环境有害的固态物质”等类似服务内容。如供应商未能满足本条要求的,应具有满足本条要求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协助运输垃圾焚烧飞灰证明。

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文中的“投标人/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满足本条要求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协助运输垃圾焚烧飞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符合第六款第2点①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符合第六款第2点②“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无害化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符合第六款第3点③“水泥窑”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联合体投标,则购买文件时,提供经联合体双方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首页左侧“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发布延误等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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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20日 至 2017年11月2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1213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

十、开标时间:201712130930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2231323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83201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
联系人:何宇健联系电话: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邮编:528300
(三)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5楼
联系人:陈文卿联系电话:0757-22832661
传真:0757-22832201邮编:528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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