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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人民医院和思南县民族中医院合建项目第五批医疗设备(功能科、胃镜室、皮肤科)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16 16: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思南县人民医院和思南县民族中医院合建项目第五批医疗设备(功能科、胃镜室、皮肤科)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GZWH-2017-1413D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5801822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功能科、胃镜室、皮肤科相关医疗设备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45,542,400元
    • (4)最高限价:45,542,4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1、胃肠镜主机:影像处理中心:SDTV信号输出,具备VBS复合端口,可以同时输出等。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所有货物在签订合同后,按要求进口产品90个日历日,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经审计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1.3、2017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4、2017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 (2)特殊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3、所投产品须提供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2.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进口产品——品目1胃镜室:胃肠镜系统(1)、胃肠镜系统(2)、高频电刀;品目2功能科:产科四维高端B超、高端B超、中高端B超、32导视频脑电图;品目3皮肤科:强脉冲光治疗仪(多功能皮肤治疗平台)、LED红蓝光治疗仪、紫外线光疗仪。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11-17 09:00:00至2017-11-23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南分中心网页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南分中心网上进行报名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http://www.trjyzx.cn/TPFront_TR/snx/)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12-12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12-12 09:30:00
  • 12、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南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南分中心开标区获取)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40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11-17 09:00:00至2017-12-11 17: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支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流程详见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rjyzx.cn),点击首页--办事指南--保证金缴退,自行缴纳保证金)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思南分中心
      •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南支行
      • 帐  号:0611001200000065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思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联系地址:思南县卫计局
    •   项目联系人: 邓老师
    •   联系电话: 18185616519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 3、产投标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须提供相应材料)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名仕楼18楼
    •   项目联系人: 项目一部
    •   联系电话: 0851-858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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