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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2017年河渠连通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14 08: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清河县2017年河渠连通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13320020064
项目联系人:李元元
项目联系电话:0319-7319970
采购人:清河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14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92109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7319970
预算金额:147.1855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 3、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4、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建筑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投标人所在地或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开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采购数量:2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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