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机关宁晋县教育局低温高热空气泵热源取代燃煤锅炉供暖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10 17: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宁晋县教育局低温高热空气泵热源取代燃煤锅炉供暖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13600020068
项目联系人:李向波
项目联系电话:0319-2677677
采购人:县教育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宁晋县凤凰镇凤凰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5809769
代理机构: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205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677677
预算金额:6607.0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369号方大科技园C6栋205室 联系电话:0319-5689115/10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369号方大科技园C6栋205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具有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近三年(2014年11月至今)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单体采暖面积在5000m2以上(含),或总采暖面积在20000m2以上(含)的低温高热空气源热泵采暖工程或运营业绩;(3)企业能力:申请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核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如为施工企业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代理协议或供货协议(核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并附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检报告等材料)(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项目编码:ZFCG2017117
项目名称:宁晋县教育局低温高热空气泵热源取代燃煤锅炉供暖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13600020068
项目联系人:李向波
项目联系电话:0319-2677677
采购人:县教育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宁晋县凤凰镇凤凰路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5809769
代理机构:河北佳丁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西区钢铁路205 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677677
预算金额:6607.0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2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369号方大科技园C6栋205室 联系电话:0319-5689115/10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369号方大科技园C6栋205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具有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2)近三年(2014年11月至今)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单体采暖面积在5000m2以上(含),或总采暖面积在20000m2以上(含)的低温高热空气源热泵采暖工程或运营业绩;(3)企业能力:申请人如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核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如为施工企业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代理协议或供货协议(核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并附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检报告等材料)(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项目编码:ZFCG20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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