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建宁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中心城区)整合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10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430]HJZB[GK]2017035-1、建宁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中心城区)整合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430]HJZB[GK]2017035-1

2、项目名称:建宁县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中心城区)整合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1批 1481000
1481000 2962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的相关材料;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原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包括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乙级)及以上资质。
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5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10 15:57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25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2-01 14:4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2-01 14:40,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双园新村56幢202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建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建宁县建莲南路56号

   联系人姓名:周丽萍

   联系电话:18950935880

   采购代理机构: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东新一路

 项目联系人:小吴、小李

 联系电话:0598-8259969 569859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明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1-10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