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创文创卫提升工程(一期)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选定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确山县创文创卫提升工程(一期)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选定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确山县人民政府对确山县创文创卫提升工程(一期)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选定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采购条件
确山县创文创卫提升工程(一期)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选定项目已由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过确山县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授权主体是确山县人民政府,并授权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对本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确山县创文创卫提升工程(一期)PPP模式社会资本方选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采购编号:确政采招【2017】48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内容
① 龙山路北段(未来大道至北环路口段)总长2.2KM两侧破旧建筑拆除重建及部分建筑街景整治。
② 铁北路、拥军路、爱民路三条道路街景整治、道路市政设施升级改造。
③ 东南绕城、西南绕城、驿城大道、龙山大道、铜山大道两侧5400亩园林绿化建设。
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
6、采购需求
(1)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含2年建设期,运营期10年)。
(2)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0000万元,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按照确山县人民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约定的出资比例,出资组建SPV公司,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资本金。SPV公司资本金为该项目总投资的20%,其中确山县人民政府出资5-20%,社会资本出资95-80%,最后以本项目股东协议约定为准,SPV公司注册资本金可按规定分期注入。
(3)项目运营模式: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BOT运作方式,合作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具体以实际施工日为准),由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资产归政府方所有,合作期届满,确山县人民政府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完好度进行全面验收,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4)项目公司运营范围:
社会资本方可按相关协议委托确山县人民政府指定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相关运营工作;或以其他方式参与运营管理。
(5)项目风险分配:
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通常由社会资本承担;土地、项目审批、最低需求等风险通常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
(6)项目移交:
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形成项目基础设施的固定资产应属政府方所有,项目公司仅在合作期内拥有该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项目移交中总投资的确认以审计部门审计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本项目PPP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时,项目公司应按《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机制、流程和资产范围,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和设施无偿移交给确山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本项目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移交验收程序、移交日项目设施的状况、保险的转让、合同转让、风险转移、移交费用等具体条款在《PPP项目合同》中进行约定。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主体要求
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2、财务实力
(1)企业2016年的净资产额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由银行(地市级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信证明或融资证明文件或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银行存款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 6亿元。
4、商业信誉:
(1)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连续1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印章)
(2)信用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网上查询页。)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过程中,企业与个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内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及方式: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自行查询。)
5、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具备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 2012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接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 亿元以上的施工或投资业绩(建筑、市政等基础设施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或投资)合同。(在施或已竣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者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
四、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投标,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仍不够 3 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 年11月 10 日至 2017 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1000 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4、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需将上述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最终是否为有效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确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96-2739663
地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龙山路北段1159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18603788534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建业置地广场C座27层183室
监督单位:确山县财政局
电话:0396-7021001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6-2782995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