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公安局廉江市公安局DNA实验室专用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廉江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廉江市公安局DNA实验室专用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81-201711-111001-0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市公安局DNA实验室专用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88,852.32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采购项目内容:廉江市公安局DNA实验室专用配套设备采购一批。 5.2 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3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3 经营范围须有实验室家具及设备、通风系统。 6.4 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6.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6.6 在投标截止时间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10日 至 2017年11月1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7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4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4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银隆大厦B区707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生,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9-3380227-80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先生 | 联系电话:0759-662323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708室 |
联系人:陈振辉 | 联系电话:0759-3380227 |
传真:0759-3386227 | 邮编:524022 |
(三)采购人:廉江市公安局 | 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南233号 |
联系人:廖德营 | 联系电话:0759-6609213 |
传真:0759-6609213 | 邮编:524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