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塑胶跑道改造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塑胶跑道改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受慈溪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塑胶跑道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CXFSCG2017291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三、项目概况:
子包号 | 项目内容 | 技术要求 | 交货期 | |
1 | 慈溪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塑胶跑道改造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30日历天(为项目完工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时间) | 49.5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为塑胶跑道生产企业,且具有《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3、列入中国田径协会田径跑道面层产品审定名录且在有效期限内;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 11月25 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标书售价为每份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供应商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http://220.191.215.165/),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上述要求的购买费用。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需购买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405室)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有效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有效期的中国田径协会审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1日9时 30分止。
七、投标地点: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 2017 年12月1日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十、投标保证金: 9000元人民币。于 2017 年11月30日下午 16:00 时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人: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
帐 号:201000151846700
十一、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331936
代理机构名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4-63989821
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四楼
十二、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