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武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DZZ(2017)309号
三、采购人名称:长武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武县
联系方式:029-34203050
联 系 人:党先生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阳市人民西路兴信大厦九层
联系方式:029-38018303 13689109223
联 系 人:王工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检察业务装备一批。(注: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用于业务办案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金额:65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咸阳市人民西路兴信大厦九层;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7日14:30时前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7日14:30时整
3、投标开标地点:咸阳市人民西路兴信大厦九层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9-38018303
电子邮箱:227686491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咸阳秦都支行
账 号:2604020819200038793
联行行号:102795040073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