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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昭平县黄姚镇春甫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06 10: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昭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昭平县黄姚镇春甫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昭平县黄姚镇春甫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PC2017工字29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敏

项目联系电话:0774-6693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昭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昭平县河西东路66-1号

联系方式:吴敏,0774-66938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嘉,0774-5137767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条件

昭平县黄姚镇春甫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由贺州市国土资源局贺国土资函(2017)9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昭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昭平县黄姚镇春甫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ZPC2017工字295号

项目地点:昭平县黄姚镇春甫村、阳朔村、篁竹村和古禄村等4个行政村。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20.16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中推荐的施工单位。不接受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报名。

3、业绩要求:无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规划用地17号),联系电话:0774-513776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技术资料),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报名人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四、投标报名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1投标人报名必须到场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项目经理居民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人报名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此两项证件不需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岗位证书;

(8)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

(9)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材料员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已在广西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1、2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和提供的证件材料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昭平县新民街1号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发布。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668970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平县河西东路66-1号         地 址: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用地17号

邮  编:546800                        邮  编:542899

联系人:吴敏                          联系人:廖嘉

电  话:0774-6693800                  电  话:0774-5137767 

 

2017年11月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投标人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登记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桂国土资发〔2014〕38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关于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登记信息变更的通知》中推荐的施工单位。不接受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报名。3、业绩要求:无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8:00 至 2017年11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公安局东南面搬迁规划用地17号),联系电话:0774-5137767。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领取:报名人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昭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昭平县新民街1号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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