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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06 10: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14670020010
项目联系人:张苗
项目联系电话:15030918652
采购人:隆尧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环境保护局隆尧县分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6681918
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51745
预算金额:5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11月27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1-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1-1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备案证书;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北)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有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有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5、提供投标单位2017年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原件;6、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一年的完税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隆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息打印页。4、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5、单位2017年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6、近一年交纳税务证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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