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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2015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第2、3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06 10: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卫辉市2015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卫辉市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2015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2.2招标编号:卫交采2017GZ065

2.3建设地点:卫辉市庞寨乡境内;

2.4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总规模192.9286公顷。

2.5招标范围:

2标段(施工):田间道路4567,土地平整、主要标志牌及道路标志牌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3标段(施工):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配电室、变压器采购及安装、10kV架空高压线路、机井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其中第123标段为施工标段,第4标段为监理标段。

2.7要求工期:第23标段工期均为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201411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

3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20141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

3.423标段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之日计算) 

3.523标段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73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623标段投标人201411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注:1、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第2标段具有土地整理(土地整治)或道路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签订合同的投资规模为准)以上;第3标段具有土地整理(土地整治)或机井、380V地埋低压电缆工程或电力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含,以签订合同的投资规模为准)以上;

3.7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单位信誉度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B级及以下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项目投标或新乡市土地整治中心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应依照高检会【20153号文件于开标前到投标人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具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3.11每位投标单位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711620171110(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报名

4.223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证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人员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173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及项目经理相关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需显示项目经理名字)。

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同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人员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173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应与报名时网上查询结果一致)、企业及项目经理相关业绩原件(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需显示项目经理名字)(相关业绩应与网上结果公示一致)。

5.1请于201711620171110(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财政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28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等媒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卫辉市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卫辉市建设路西段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01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9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373-3077098  1352502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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