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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民政局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7-11-06 11: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辽县民政局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XCT-2017-LYCG017
1.招标条件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辽县民政局委托,对东辽县民政局救灾大米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已2017BM137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东辽县民政局救灾大米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采购预算100万元,第一标段50万元,第二标段50万元;
2.3采购内容:大米共计322600斤、第一标段161300斤、第二标段161300斤
2.4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送达指定地点;
2.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投标产品质量等同或等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2.7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3.3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无害,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是非转基因食品;
3.5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投标企业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3.7投标企业具有种植基地1000亩以上
3.8大米检测报告;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6日~2017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基地的相关证明(土地流转合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必须提供无公害以上的食品认证证书,(如已有三证合一证件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另加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7日10:00,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和幸福街交汇处红晟陶然庭院19栋100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辽县民政局
联系人屠先生
电话:5102126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辽源市龙山区和宁街103号
     联系人:王耀唯
     电话:0437-371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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