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环境保护局所需安阳市市控环境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铭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安阳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 安阳市市控环境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安阳市市控环境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7-82
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 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安阳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二标段:安阳市控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站运维。
1.5 资金来源及预算:标段一180万元:标段二:93万元
1.6 项目工作范围:本项目为安阳市环境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项目,对12个市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展直管运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运维期限为1年。
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从事相关专业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投标单位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示情形的,可提供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
(3)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损失将由投标人承担;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的网页、内容将进行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资格审查小组及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1月3日—2017年1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铭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404室);
3.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3.4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办理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签字),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开启)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
4.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铭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405室)。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安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anyang.gov.cn”网站上同期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0372-3710320
地 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931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铭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永国
电 话:18624880752
地 址:安阳市开发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