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工程招标公告
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工程
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7】038号
建设地点: 通许县咸平大道北侧、经四路西侧
项目投资额:1778408.42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规模:
通许县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工程施工,总建筑面积约890.6平方米,上下二层,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备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及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查询对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被查询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查询申请函
(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 11 月6 日至 2017 年11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3时 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持以下证件报名: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对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并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及资质证书二维码标识查阅企业相关信息的,不用出示新版资质证书原件,但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以上网站的企业资质网页查询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无在建承诺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办理行贿犯罪查询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所需的有关资料。
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投标人现场报名后需要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办理电子密钥与网上投标相关事宜:投标人登陆中心网站,可获知注册办理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在公告期内可免费下载本中心《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网址:http://www. kfsggzyjyw.cn/;按中心要求办理投标人电子密钥后即可参加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网上投标。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不允许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施工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通许县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60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24935566 电 话:18937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