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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03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4170050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方式:石先生13417005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754-88166891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报价要求、技术要求和监管部门
1、项目名称:汕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建设采购)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最高限价:整个项目预算金额29803055.66元人民币(其中预备费1501672.48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有效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结算时按照市财政局审核的结算造价为准,预备费、暂估费结算时也按照市财政局审核的结算造价为准。
5、监管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6、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有计算机系统集成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具备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有计算机系统集成经营范围。联合体需提交本项目《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再单独与其他法人组成另一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1月06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现场校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2)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已取得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具备该资质的一方提供);
(5)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6)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7)《联合投标协议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带U盘拷贝。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7年11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石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1341700505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06日起至11月10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我司。
七、为进一步规范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不影响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从即日起,有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详细请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

招标文件(请点击下载)

政府协议书(请点击下载)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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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80.3055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6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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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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