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HPFYZB2017038
各潜在供应商:
本公司受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委托,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是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投货物类别;
(3)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暂停业务,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2、控制价:24.7万元。
3、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成交原则:
(1)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2)开标后,评标过程中如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但所剩供应商报价均在该项目预算价以下的,评委认为具有竞争力,可以继续评标,按采购文件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6、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记入诚信档案,1—3年内禁止参加阜阳市颍州区任何招投标活动。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给用户方验收使用(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
8、付款方式: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9、供应商应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分标包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于2017年11月17日10时00分前,至阜阳市颍州区招标采购代理处一楼开标室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及上述复印件需装订并密封;宜采用胶装形式胶装成册并编制页码。如未采用胶装形式造成投标文件散乱、页码错乱、缺失等情形影响评标结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逾期不接受报价。(地址:阜阳市东清路100号)。
10、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即日起可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zhou.gov.cn)网站下载询价函。
11、询价函售价400 元/标包,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颍州区招标采购代理处一楼西侧开标室(阜阳市东清路100号)交纳询价函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价文件。
1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10时00分前,地点为阜阳市颍州区招标采购代理处一楼开标室。
13、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
1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zhou.gov.cn
颍州区招标采购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二、项目内容与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设备采购说明:
1、被询价供应商制作报价函时(分标包制作),必须标明提供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的技术参数及书面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货物需求表内如有参考品牌型号及图片,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3、供应商必须详细标明所投品牌的技术参数,不得只以“响应”、“符合”等作为其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做无效报价处理;
4、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5、以上产品质量必须达到或超过国家质量标准,质保期不少于3年。
质量保证按厂家标准,售后服务、人工保养必须使用原厂零配件;
6、交货要求
(1)交货验收时必须提供有关安装、质量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资料、产品彩页等,并调试到最佳状态,交由招标人使用。
(2)验收按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规格以及产品描述等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将会同监督部门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查检验。
(3)为保证产品质量需提供原厂保修卡,至少提供一名售后服务人员服务本项目,该人员必须有国家认证的资格证书,并提供原件查验。
7、中标人应承担质保期内所投货物的一切维修养护及服务。
8、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达不到要求取消其成交资格,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1—3年内禁止参加阜阳市颍州区任何招投标活动。
三、报价保证金:免收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四份(一个正本、三个副本)装订密封后递交。
五、报价包含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代理费3300元。
六、其他情形
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执行。
七、项目联系人:
名称: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标 刘松
电话:18955882006 18256817292
名称: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梦
电话:15665452691 0558-2348999
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电话:0558-2191600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