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太原市智慧环保视频监控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太原市智慧环保视频监控系统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太原市智慧环保视频监控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7(2016)-15-63-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
项目联系电话:0351-3098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太原市金刚堰路20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建斌 联系电话:0351-39816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关于太原市智慧环保视频监控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智慧环保视频监控系统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智慧环保视频监控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2016)-15-63-G
3、项目概况:随着新建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增加,原系统已不能满足环境事件突发、智能分析、自动抓拍、事件回溯等新的监控、监测需求,为满足国家新环保法的要求,全面提升太原市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本项目主要引入高清视频、智能分析、网格管理、任务跟踪、应急响应、综合指挥、智能运维、云存储等技术,建设一套符合太原市智慧环保视频监控的系统。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预算金额:3,110,000元。
招标内容: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描述 | 数量 |
1 | ※激光补光红外球机 | ★视频输出支持1920×1080; ★支持采用H.264、H.265、MPEG-4、MJPEG视频编码标准; 支持onvif协议; ★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5Lux,黑白:0.01Lux; ★镜头焦距:7.9-316mm; ★不低于40倍光学变倍;激光照射距离不小于1000米; 支持定时任务、音频报警、智能雨刷;支持宽动态、强光抑制、光学防抖、3D数字降噪功能;支持预置位,支持巡航扫描,支持守望功能,支持模式路径设置功能; 水平0~360°旋转,水平速度0.1°/S~100°/S;垂直+45°~-90°,垂直速度0.1°/S~40°/S;支持不少于1个RJ45网络接口,支持不少于1路音频输入接口;工作温度:-40℃-70℃,支持IP66。能将采集的企业烟气排放状况的视频数据发送至平台,支持平台远程调用。 | 10台 |
2 | 激光补光球机加固支架 | 国标50mm高强度角钢制作,塔式支架,底部约1.5m*1.5m,顶部约1m*1m,顶部制作配套云台安装盘,高度约2000mm,防锈处理,根据实际环境加固。 | 10套 |
3 | ※网络激光球机 | ★视频输出支持1920×1080; ★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0.05Lux,黑白0.01Lux; ★支持采用H.264、H.265、MPEG-4、MJPEG视频编码标准; 支持onvif协议; ★激光照射距离不小于500米; ★镜头焦距:6.7-300mm,不低于44倍光学变倍; 支持音频、报警;支持 WIFI Sniffer、GPS/北斗定位、宽动态、透雾、强光抑制、Smart IR 、电子防抖、3D数字降噪;支持智能运动跟踪;支持区域入侵、越界、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徘徊、人员聚集、快速移动、停车、物品遗留、物品拿取、音频异常、人脸、移动侦测;支持车牌识别;水平键控速度最大160°/s,垂直键控速度最大120°/s,垂直范围-20°~90°;支持不少于1个RJ45网络接口,支持不少于1路音频输入接口;工作温度:-40℃-70℃,支持IP66。能将采集的企业烟气排放状况的视频数据发送至平台,支持远程调用。 | 60台 |
4 | 网络激光球机支架 | 壁装支架/铝合金(约97×182×305mm )。 | 60套 |
5 | 立杆 | 不锈钢材质,壁厚不低于6mm,高度不低于3500mm。 | 60套 |
6 | ※千兆交换机 | ★交换容量不小于256Gbps;★包转发率不低于42Mpps;★不少于24个千兆电口;★不少于4个千兆光口。 | 4台 |
7 | ※NVR | 标准机架式IP存储,嵌入式处理器; ★不小于4路H.265、H.264混合接入; ★支持onvif协议,兼容第三方设备接入; 1个HDMI、1个VGA,同源输出,HDMI支持不小于4K,VGA支持不小于2K显示; ★不小于4路1080P解码/4路1080P H.265、H.264混合解码;不小于1个千兆网口;不小于2个USB2.0; ★支持智能检索、浓缩播放、车牌检索、人脸检索、热度图、客流量统计、视频摘要回放功能;支持双系统备份。 能将采集的企业烟气排放状况的视频数据发送至平台,支持平台远程调用。 | 70台 |
8 | 监控硬盘 | 3TB/64MB/7200RPM/SATA3。 | 70块 |
9 | 超六类网线 | 无氧铜,六类非屏蔽双绞线,传输速率为1000Mbps,每箱不少于305米。 | 30箱 |
10 | 电源线 | 无氧铜导体,聚氯乙烯非屏蔽RVV2*1.0,每盘不少于200米。 | 30盘 |
11 | 防水雨箱 | 含光纤收容盘,开关电源,壁厚不小于2mm(约400×500×600mm ) | 70个 |
12 | 光缆 | 传输模式:单模;光缆芯数:4芯;结构:中心管式钢带式;类型:室外。 | 7500米 |
13 | 光收发器 | 单模单纤;10/100M自适应快速以太网。 | 70对 |
14 | 接入交换机 | 不小于8个10/100M自适应以太网端口 | 70台 |
15 | 系统集成费 | 含安装调试、维护以及相关配套辅材等费用 | 70套 |
核心产品用“※”标注,实质性要求“★”标注。
注: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工。
交货地点:太原市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10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11、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太原市金刚堰路202号 邮编:030000
联系人:孙建斌 联系电话:0351-3981631
1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常翠云 联系电话:0351-3530509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tyzfcg.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5、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08:06 至 2017年11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